
隨著太空梭計畫於2011年退役,美國國家航空暨太空總署(NASA)急需一些太空計程車——用於往返國際太空站運送太空人的飛行器。過去三年,NASA不得不依賴俄羅斯的聯盟號火箭來滿足這項需求,但這既不經濟也不理想。
但NASA並沒有自行建造這些太空船,而是決定將這項任務外包,邀請美國私人公司設計將NASA太空人送往近地軌道的太空船。 SpaceX、波音和內華達山脈公司是競標這項炙手可熱合約的三大主要競爭者。 9月16日,NASA宣布將為SpaceX和波音的設計方案提供資金。這兩家公司共獲得68億美元的資金,用於建造、測試和營運各自的太空船,預計這些太空船將於2017年開始運送太空人。
儘管這項決定大多受到專家們的熱烈歡迎和讚揚,但並非所有人都對這一重大消息感到滿意——尤其是此次競爭的「失敗者」——內華達山脈公司(SNC)。他們的「追夢者」(Dream Chaser)飛船被許多專家認為可以與SpaceX的「龍」V2太空船和波音的CST-100飛船相媲美,卻最終落選。他們絕不會輕易放棄。
週五,SNC公司就NASA的決定向美國政府問責局(GAO)正式提出投標抗議,聲稱新授予的合約之一「儘管技術和過往業績評分幾乎相同,卻將導致公眾成本大幅增加」。 SNC公司表示,確切地說,額外成本將超過9億美元。新聞稿也質疑了NASA做出這些選擇的理由,而這些理由一直相當神秘。 NASA表示將發布一份正式的供應商選擇文件,詳細說明決策過程,但尚未確定發布日期。
目前我們只知道,NASA在為CCtCap專案徵集方案時,非常重視飛行器的安全性、可靠性和成本效益。 SNC公司聲稱,他們的「追夢者號」符合前兩項標準的要求,而且該公司建造和營運該飛行器的成本低於中標公司的方案。 「SNC的『追夢者』號方案是CCtCap競標中報價第二低的方案,」新聞稿寫道。 “SNC的方案在任務適用性評分方面也與其他兩個方案相當。”
這取決於NASA對當初的決定是否正確有多執著。
要向美國政府問責局 (GAO) 提出正式抗議,公司必須對政府合約的招標或授予提出質疑。大多數爭議都涉及後者,在這種情況下,提出抗議的公司必須詳細說明其方案更優的所有理由。
SNC公司已經列出了他們的不滿,現在主動權在NASA手中。根據美國政府問責局(GAO)的說法,NASA必須在未來30天內「回應」SNC公司的訴求。這意味著在接下來的一個月裡,NASA需要整理所有與他們所做的選擇決定相關的文件。這些文件包括他們最初的招標文件(其中列出了他們為該項目制定的所有基本規則和優先事項)以及他們保密的供應商選擇文件。
「所有這些文件都會提供給我們、SNC公司,可能還會提供給那兩家得標公司,他們會介入此事,」美國政府問責局(GAO)投標抗議部門負責人拉爾夫·懷特告訴《大眾科學》雜誌。 「我估計波音和SpaceX都會參與抗議程序,」儘管他們目前尚未介入。
SNC收到這些文件後,還有10天時間回應報告並提交評論。之後,可能會出現各種情況。抗議書可能會被修改,美國政府問責局(GAO)可能會進行替代性爭議解決程序(類似於庭外和解),或者GAO最終可能會扮演仲裁者的角色,聽取雙方的陳述,並做出有利於SNC或NASA的裁決。若發生這種情況,GAO依法必須在抗議書提交之日起100天內(即1月5日之前)作出裁決。
然而,懷特表示,美國政府問責局(GAO)實際上需要做出裁決的可能性很低。他指出,大約五分之四的抗議通常會被駁回,「這意味著許多機構會終止抗議,而不是繼續訴訟,」他說。通常情況下,被告公司會承認抗議者的其中一項投訴並解決問題,而不是與之對抗。
所以,關鍵在於NASA對當初決定是否正確有多執著。除非NASA和SNC能在抗議程序之外找到替代方案,否則美國NASA很可能被迫選擇「追夢者」火箭,而不是其他得標方案。然而,舉證責任在於SNC。本質上,該公司必須證明其火箭不僅符合最初招標的要求,而且「追夢者」比最終選定的方案更勝一籌。正如懷特所指出的那樣,波音和SpaceX似乎不太可能允許這種情況發生。
與龍飛船V2和CST-100的水滴形設計不同,「追夢者」飛船的外觀類似小型太空梭,其設計基於NASA的HL-20空天飛機概念。 SNC公司聲稱,這種設計賦予「追夢者」飛船「更廣泛的功能和價值,包括透過其作為載人、可重複使用、升力體太空船的設計,傳承太空梭計畫的傳統」。